語言書推薦 新多益高分核心字彙:3000個一定要記住的必考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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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描述: 內容簡介內容簡介紐時暢銷作家、《語言本能》作者享譽國際的認知科學 ╳ 心理語言學家 結合科學家的洞見及語法的最新發展 傳授你寫好文章的藝術為什麼那麼多文章如此糟糕,該怎樣改善?英語正因為短訊和社交媒體而變壞嗎?今天的孩子還會注重良好的寫作嗎?那我們任何人為什麼還要注重它?在這本有趣而富啟迪意義的書裡,認知科學家、語言學家暨暢銷書作者史迪芬、平克重新構思了一部二十一世紀的語文用法指南。他沒有慨歎語言的墮落,沒有在一些惱人的語言問題上吹毛求疵,也沒有把一個世紀前語文指南中的可疑規則照錄如儀,取而代之,他把語言和心智科學的洞見應用到富挑戰性的任務上:如何打造清晰、具一致性而別具風格的文章。他說,不要把問題歸咎於網路或今天的小孩;良好寫作從來是艱難的任務。他從品味別人的好文章起步。他要讓想像力發揮作用:營造一種幻覺,彷彿把讀者的目光引導到世間的事物。作者必須克服知識的詛咒──這種障礙令我們難以想像別人對我們所認知的如何毫無概念。熟練的作者必須能敏銳覺察句法如何把糾結不清的意念轉化為直線式句子。他們還必須把文章編織成具一致性的整體,流暢地一句一句接續下去。還有,他們要懂得拿捏正確的語文用法,把有助文章變得清晰和優雅的規則跟迷思和迷信區別開來)。書中從現代文章中擷取了大量正面和反面例子,避免了古典風格手冊的責備語氣和武斷口吻,揭示寫作藝術是掌握一種本領的愉悅經驗,也是令人著迷的智性活動。《寫作風格的意識》適合各種各樣的作者,它的讀者對象,則包括對文藝或文學有興趣,而希望了解心智科學如何能發揮妙用讓我們瞥見語言怎樣運作。推薦序「本書優雅而清晰地一擊即中,推翻了所謂英語快爛得要丟去餵狗了的說法。平克為新世紀寫了像史壯克和懷特(Strunk and White)那樣的經典之作,同時勸導人們拋棄沒有根據的無稽之談,譬如指稱那個廣告老口號該說成:“Winston tastes good as a cigarette should.”(雲絲頓好味道,香菸就該這麼好。)」──約翰.麥克霍特(John McWhorter),《偉哉!我們的雜種語言》(Our Magnificent Bastard Tongue)和《巴別塔的力量》(The Power of Babel)的作者「幹得好!只有平克才能寫出這本了不起的好書,也謝天謝地他真把它寫了出來。他寫道:『好文章能把我們對世界的觀感翻轉過來。』《寫作風格的意識》一書也能把你對好文章的想法翻轉過來。書中每一頁都散發著平克的好奇之心和欣喜之情;而當他說,風格可以令世界變得更美好,我們都信以為真。」──派翠克.歐康納(Patricia T. O'Conner),《我何其不幸》(Woe Is I)的作者,並與史都華.凱勒曼(Stewart Kellerman)合著《似是而非的起源》(Origins of the Specious)「能有像他那樣活潑而澄明的心智,把認知科學的意念帶給普羅大眾,真是一樁好事。」──德格拉斯.霍夫斯達德(Douglas Hofstadter),《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對史迪芬.平克的讚譽「他下筆有如天使。」──《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他是多麼不同凡響的思想家和作家。……平克是一顆明星,科學界慶幸有他這樣的人。」──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泰晤士報文學增刊》(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能有像他那樣活潑而澄明的心智,把認知科學的意念帶給普羅大眾,真是一樁好事。」──德格拉斯.霍夫斯達德(Douglas Hofstadter),《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目錄序第1章:良好寫作逆向工程:好文章是培養「作家耳感」的關鍵第2章:望向世界的窗古典風格是解毒良藥:矯正學術腔、官僚腔、企業腔、法律腔以及官樣文章和其他冗贅散文第3章:知識的詛咒文章難以理解的主因:難以想像別人如何不認識我們所認識的事物第4章:網狀.樹形.序列了解句法有助避免不合語法、費解、誤導的文章第5章:一致性的圓弧確保讀者抓住主題、掌握重點、緊跟相關事物讓意念環環相扣第6章:辨別對錯如何理解語法、用字、標點的正誤規則鳴謝術語彙編參考書目序我愛寫作風格的手冊。自從我修讀一個心理學入門課程,指定參考史壯克和懷特合著的《寫作風格的要素》(Strunk & White: The Elements of Style),寫作指南便成為我最喜愛的文學體裁之一。這不光是因為對於完善寫作技藝這項畢生的挑戰,我喜歡有人給予忠告。也因為令人信服的寫作指南,本身也必須寫得好,而最好的寫作手冊就是它所提忠告的模範。威廉.史壯克(William Strunk)的寫作課程筆記,經他的學生E.B.懷特改寫而成他們所合著的那部著名小書,珠玉紛呈而不解自明,比如說「用名詞和動詞來寫作」,「把強調詞放在句末」,還有最佳的、首要的提示:「略去不必要的字」。很多有名的風格大師運用他們的本領來解釋這門技藝,包括: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雅克.巴贊(Jacques Barzun)、安布羅斯.比爾斯(Ambrose Bierce)、比爾.布萊森(Bill Bryson)、羅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崔西.季德(Tracy Kidder)、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埃爾莫爾.倫納德(Elmore Leonard)、法蘭克.盧卡斯(Frank Laurence Lucas)、 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威廉.賽斐爾(William Safire);當然還有懷特本人,這位受人喜愛的、《夏洛特的網》(Charlotte’s Web)和《一家之鼠》(Stuart Little)等書的作者。這位出色的散文家這樣追憶他的老師:在我上他的課那些日子裡,他略去了那麼多不必要的字,而他是那麼強有力地、熱切地、興味盎然地把它們省略掉,他往往看來像虧欠了自己什麼,成為了沒更多話可以講而還有時間待他填滿的一個人,彷彿一個把時鐘拋在後頭的無線電先知。史壯克用一個簡單的把戲擺脫這困境:他把每個句子念三遍。當他在課堂上發表有關簡練措詞的演說,他身子前傾靠著桌子,抓著大衣的翻領,以嘶啞、似帶陰謀的腔調說:「第十七條規則。略去不必要的字!略去不必要的字!略去不必要的字!」1我喜歡閱讀風格手冊還有另一個原因,和把植物學家引向花園、把化學家引向廚房是同一原因:它是我們科學的一種實際應用。我是一個心理語言學家和一個認知科學家,而所謂的風格,說到底不過是人類互動中字詞的有效運用。對於要把這些知識範疇向更廣大讀者解說的一個人來說,這就更令他全神貫注。我思考語言如何運作,這樣我就能最好地解釋語言是怎樣運作的。但在職業上對語言的認識,讓我在閱讀傳統風格手冊時,益發感到有些不自在。史壯威和懷特儘管對風格有直覺的感悟,對語法掌握卻嫌薄弱。2他們錯誤地界定片語(phrase)、分詞(participle)和關係子句(relative clause)等術語;在引導讀者揚棄被動式動詞而採用主動式及物(transitive)動詞時,他們兩方面的例子都搞砸了。比方說:「有很多枯葉躺在地上」(There were a great number of dead leaves lying on the ground)不是被動句式,「公雞的啼叫隨著破曉來到」(The cock’s crow came with dawn)並沒有包含及物動詞。欠缺分析語言的工具,他們把直覺轉化為忠告時往往掙扎一番,徒勞地訴諸寫作者的「耳朵」。他們看來也沒有察覺,他們一些忠告自相矛盾:「很多平淡的句子……可被改得生動有力,只要換上一個主動式及物動詞」,這是用一個被動式句子來提醒勿用被動句。喬治.歐威爾在他受到吹捧的〈政治與英語〉(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一文中也掉入同樣的陷阱,在沒有諷刺意味下,他嘲笑有些散文「只要有可能,被動式都被用上,取代主動句式。3」撇開自相矛盾不論,今天我們知道,告訴寫作者避免使用被動式,是糟糕的忠告。語言學研究顯示,被動結構有其無可取代的功能,因為它以獨特方式引導讀者的注意力和記憶。一個有技巧的寫作者應該認識這些功能,面對一些審稿編輯在語法知識粗淺的風格指南影響下,把找到的每個被動句式都用藍色筆修正為主動式,他們就會不表贊同。對語言學欠缺認識的風格指南,在處理能激發最大感情的寫作筆法方面,也難免有所窒礙:那就是正確與不正確的慣用法(usage)。很多風格手冊對待傳統慣用法規則,就像基本教義派對待「十誡」一樣:視之為刻在寶石上顛撲不破的法則,世人務必遵守,否則永不超生。但懷疑論者和自由思想家探索過這些規則的歷史後發現,它們來自民間傳說和神話的口述傳統。基於很多原因,那些輕信傳統規則真確無誤的手冊,對寫作者無甚助益。雖然有些規則有助散文變得更好,很多規則只會令它更差,寫作者最好是違抗不遵。這些規則往往把語法正確性、邏輯一致性、規範化風格以及標準方言等問題熔為一爐,但一個有技巧的寫作者需要把它們分別開來。正統的風格參考書在處理語言一個無可避免的事實時,也力有不逮:語言是隨著時間改變的。語言並不是一個權威機構制訂的協議,而是像網上的維基百科,由數以百萬計的寫作者和說話者共同作出貢獻而合成,這些說話的人,更不斷因應本身的需要重塑語言,而無情地他們都經歷衰老、死亡以至被孩子取代,他們的下一代也因應調整語言。可是經典風格手冊的作者在寫作時,彷彿與他們一成長的語言是亙古不變的,對發生中的轉變無法培養出能調適的耳朵。在二十世紀前、中期寫作的史壯克和懷特,對當時新興的動詞如「個人化」(personalize)、「使完成╱定案」(finalize)、「當主人」(host)、「當主席」(chair)及「初露面」(debut)等概加譴責,又提醒寫作者永遠不要用「搞定」(fix)來表示「修理」(repair),或「聲言」(claim)來表示「宣稱」(declare)。更糟的是,他們用可笑的辯證來把他們的惱恨合理化。他們辯稱,「接觸」(contact)這個動詞是「模糊並以自己為重的」。「不要『接觸』別人;而是跟他們聯繫、拜訪他們、打電話給他們、訪尋他們或跟他們會面。」但事實上「接觸」一詞的模糊性質,正是它獲得採用的原因:有時寫作者不必知道某人用什麼方式跟另一人聯繫,只要是聯繫就好了。又或看看這個莫名其妙的論辯,專門編做來解釋為什麼數詞永遠不能用在「人們」(people)前面,只能用在「人」(person / persons)前面:「要是『六個人(們)』(six people)中有五個跑掉了,還剩下多少?答案:『一個人(們)』(one people)。」基於同樣邏輯,在不規則複數名詞前面,像men(男人)、children(孩子)和teeth (牙齒)等,也要避免使用數詞(「要是『六個孩子〔們〕』〔six children〕中有五個跑掉了……」)。在他生前所印行的最後一版裡,懷特承認語言有一些轉變,誘發轉變的是一些「年輕人」,他們「跟其他年輕人以自行打造的一套語言來說話:他們以狂放的活力更新語言,就像他們要把一個地下室公寓單位更新一樣。」懷特對這些「年輕人」(今天已屆退休之年)的高傲態度,導致他預言nerd(笨蛋)、psyched(感興奮)、ripoff(被騙)、dude(花花公子)、geek(怪胎)和funky(稀奇古怪)等詞語將曇花一現,但它們全都在語言裡確立下來。寫作風格專家那種倚老賣老的心態,不光來自對語言變遷的事實認知不足,也源自對自身心理欠缺自省。隨著年月增長,他們把自身的轉變和世界的轉變混淆起來,又把世界的轉變跟道德的敗壞混為一談,產生今不如昔的幻覺4。因此每一代都相信今天的孩子正在敗壞語言,拖累文明下降5:通行的語言正消失中。它慢慢地被壓毀死亡,壓力來自言詞的堆砌,一種矯飾而虛弱的偽語言,每天由數以百萬計來自語法、句法、成語、隱喻、邏輯和常識等方面的錯誤和偏差所造成。……在現代英語的歷史裡,沒有一個時期這種壓垮「語言裡的思想」的現象,是那麼普遍。──1978年新近的畢業生,包括那些擁有大學學位的,看來對語言完全沒有駕馭能力。他們不管在口頭上或書面上,都不能構建一個簡單的陳述句。他們不能拼出普通的、每天使用的詞語。標點符號顯然已不在講授之列,對幾乎所有的新近畢業生來說,語法完全是個謎。──1961年國內每一所大專院校都在呼喊:「我們的一年級生不會拼字,不會標點。」每一所高中都陷於傾頹,因為它的學生連最起碼的基礎都那麼無知。──1917年大部分高中生的詞彙驚人地貧乏。我總是試著用簡單的英語,可是在一些課堂上講課時,還是有小部分學生對我講的聽不懂一半。──1889年除非目前的演變過程遭到遏止……否則毫無疑問,一個世紀之後,美國人的方言對一個英國人來說,將會完全聽不懂。──1833年我們的語言(我指的是英語)正在迅速退化。……我開始恐懼,這將無法遏止。──1785年有關語言衰落的抱怨,起碼可追溯到印刷術發明的時代。在威廉.卡克斯頓(William Caxton)於1478年把首部印刷機引入英國之後不久,他就慨歎:「而可以肯定,我們今天使用的語言,跟我出生時所用所講的語言相去甚遠。」事實上,有關語文衰落的道德恐懼,可能跟語文的誕生一樣古老。這幅漫畫並沒有怎麼誇張。據英國學者理查德.羅伊德─瓊斯(Richard Lloyd-Jones)指出,古蘇美語(Sumerian)經解讀的一些黏土板,就包含對年輕人寫作技巧退化的抱怨6。我對經典風格手冊的不安,促使我感到我們需要一本二十一世紀的寫作指南。這並不表示我有那樣的欲望,更遑論那種能力,去取代《寫作風格的要素》一書。寫作者閱讀多於一本風格指南,總有得益,而史壯克與懷特(一般以此逕稱他們那本書)很多內容是超越時間的,一如它很多內容充滿魅力。但它也有很多內容並非如此。史壯克在1869年出生,今天的寫作者尋求寫作技巧的忠告,也就不能完全倚賴他,他的風格意識發展形成之際,電話還沒有發明(更不要說網際網路了),現代語言學和認知科學尚未發軔,二十世紀後半資訊化浪潮席捲全球也未發生。為新的千禧年編寫的風格手冊,不能只是沿襲早期手冊提出一些苛刻協定。今天的寫作者都受到科學懷疑論的精神薰陶,也深具質疑權威的氣質。面對「就是該這樣做」或「因為我這樣說」的指示,他們不會滿足,而他們不論什麼年紀,也不應該被認為在受人恩惠而已。對於任何加諸他們身上的忠告,他們要求提供理由,是合情合理的。今天我們能夠提供理由。我們對語法現象的了解,已遠遠超越了傳統上與拉丁文作粗淺類比的那種分類學式的語法。對於閱讀的心理動態,我們有一整個體系的研究,包括讀者理解一段文字時記憶承載量的增增減減,他們掌握意義時知識的增長,以及使他們偏離正道的死胡同。我們有整個體系的文學史和文學評論,可以分辨出哪些規則使文章更清晰、更優雅和更能引起感情共鳴,哪些規則是建基於迷思和誤解。以理性和證據來取代慣用法的教條,我希望這樣不但能避免提供那種以權威懾人的忠告,更能夠讓所提的忠告比起一系列「應該如此、不應該如此」的規則更易記憶。透過說明理由,我們還可以讓作者和編輯明智地應用那些指導原則,了解那些原則為了什麼目的而設立,而不是機械化地照用如儀。「風格的意識」(the sense of style)有雙重意義。意識(sense)一詞,像用於視覺感官(the sense of sight)和幽默感(a sense of humor),可以指心智的一種機能,以我們的情況來說,就是對一個雕琢佳妙的句子產生共鳴的那種理解機能。它也可以指好的見解(good sense),也就是相對於荒謬的見解(nonsense)而言;以我們的情況來說是一種分辨能力,把有助改善文章品質的原則,跟傳統慣用法流傳下來的那些迷信、盲目信仰、陳腔濫調和入門儀軌等區別開來。本書不是一部參考手冊,用以查閱有關連字符號(hyphen)和大寫用法等各種問題的答案。它也不是一部補救指南,供那些還未掌握句子運作機制的學藝不精的學生使用。就像那些經典指南,它是為那些懂寫得作而想寫得更好的人而設。這包括希望改善論文品質的學生,想開闢一個部落格、專欄或系列評論的有抱負的評論家和新聞從業員,以及想矯正他們的學術腔、官僚腔、企業腔、法律腔、醫療專業腔和官樣文章的專業人士。本書的對象,也包括那些並不是要在寫作上尋求助力的讀者,但他們對文藝和文學有興趣,並且好奇而希望獲知,心智科學在最佳情況下怎樣有助洞燭語言的運作。我的焦點在非小說類的文章,特別是那些著重清晰度和一致性的體裁。但跟經典指南的作者不同,我並不把這些美德跟淺白的文字、簡樸的表述和規範化的風格等同起來7。你可以天馬行空而仍然寫得清晰的。雖然我的重點在非小說,但其中的解釋對小說作者也應該有用,因為很多風格的原則,不管你寫的是真實世界還是幻想世界,都同樣適用。我也愛這樣想,這些原則可能對詩人、演說家和其他創造性的文字工匠也是有用的,他們需要知道平淡的散文有些什麼規則,然後刻意突破框框以達到修辭效果。人們時常問我,今天還有什麼人關心風格嗎。他們說,網際網路的興起,以及隨之而來的短訊和推文(tweet)、電郵和聊天室,使得英語面臨一個新的威脅。無疑寫作這種表情達意的技藝,在智慧型手機和網路問世之前已經開始衰落。你還記得那些日子吧?回溯到1980年代,那時青少年說話出口成文,政府官員用淺白英文寫作,而每一篇學術論文都是散文藝術的傑作?(抑或那是在1970年代?)「網際網路正在製造文盲」這個理論,它的問題其實在於,每個時代的讀者都受到糟糕的文章所累。史壯克教授在1918年就嘗試為此下點工夫,那時年輕的懷特是在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修讀英語的學生。今天的悲觀者未能察覺,令他們遺憾的那種趨勢,正是收音機、電話和電視等口述媒體,被書面媒體凌駕其上。不久之前卻是收音機和電視被指敗壞語言。我們目前流行的社會和文化生活,前所未見地以書面語為重。而這並不是半文盲在網際網路上誇誇其談嚷叫不休。稍為瀏覽一下就會發現,很多網路使用者重視清晰、合乎語法、拼寫和標點恰當的語言,不光在印刷書籍或傳統媒體上如此,在網上雜誌、部落格、維基百科條目、消費者評價,甚至相當一部分電郵中也是一樣。調查顯示,當代的大專生較早前時代的大專生更多地寫作,而他們每頁寫作中的錯誤並不比前人為多8。跟一種都市傳說相反,他們的論文中並沒有怎麼散布著笑臉符號和即時短訊的縮寫,像IMHO(in my humble opinion,依我愚見)和L8TR(later,稍後)等,一如前人並沒有怎麼因為在電報中省略介系詞(preposition)和冠詞(article)的習慣,而在一般寫作中把這些詞語也忘掉。網路世界的成員,像所有語言使用者,因應處境和聽眾而斟酌遣詞用語, 對於正式寫作中適用的語言也有良好的察識。風格依然攸關重要,起碼有三個原因。首先,它確保寫作者的訊息能傳達開去,免得讀者枉花寶貴的在世時光解讀含糊的文章。當這方面的努力失敗,後果可能是災難性的,就像史壯克和懷特指出的:「路標用詞差勁導致公路上的死亡,一封立意良好的信件遣詞失當導致愛侶心碎,一通草率的電報引致旅客在火車站期而不遇焦慮不已。」政府和企業發覺訊息清晰度的輕微改善,可以防止大量的錯誤、挫折和浪費,9很多國家最近也為語言的清晰度而立法10。第二,風格能贏取信任。讀者看見一位作者的文章具備一致性和準確性,就會確認作者對於不那麼容易看到的行為美德,也同樣重視。一位科技業主管這樣解釋,為什麼他對於那些充滿語法和標點錯誤的求職信棄而不顧:「假如一個人要花超過二十年才發覺怎樣正確地使用it’s(這是),這是令我不能安心的學習進度曲線。11」如果這不足以讓你決心改進你的文章,那麼考慮一下婚配網站「小愛神搞定」(OkCupid)所發現的,個人簡介中草率的語法和拼字表現,令人產生「重大抗拒」。像一位顧客所說的:「假如你嘗試約會一位女性,我不期望你有珍?奧絲汀(Jane Austen)那樣詞藻華麗的文章。但你是不是會嘗試踏出最完美的一步呢? 12」風格,起碼能為世界增添美麗。對一個有文化修養的讀者來說,一個利落的句子、一個扣人心弦的隱喻、一句幽默的悄悄話,以及一番優雅的措辭,是人生最大樂事之一。我們在第一章會看到,為掌握良好寫作的實用目的而付出的努力,正是要從良好寫作的這種徹頭徹尾非實用的美德起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The Elements of Style (Strunk & White, 1999),p. xv,引言。2. Pullum, 2009, 2010; Jan Freeman, “Clever horses: Unhelpful advice from ‘The Elements of Style,’ ” Boston Globe, April 12, 2009.3. Williams, 1981; Pullum, 2013.4. Eibach & Libby, 2009.5. 例子來自 Daniels, 1983.6. Lloyd-Jones, 1976, cited in Daniels, 1983.7.對史壯克與懷特堅持平實風格的批評,見Garvey, Stylized: A Slightly Obsessive History of Strunk and White's The Element of Style, 2009。對單一觀點風格論的批評,見R. Lanham, Style: An Anti-textbook, 2007.8. Herring, 2007; Connor & Lunsford, 1988; Lunsford & Lunsford, 2008; Lunsford, 2013; Thurlow, 2006.9. Adams & Hunt, 2013; Cabinet Office Behavioural Insights Team, 2012; Sunstein, 2013.10. 有關淺白及清晰語言的法律,可參考網站:http:// centerforplainlanguage. org, http:// www. plainlanguage. gov, http:// www.clarity- international.net11. K. Wiens, “I won’t hire people who use poor grammar. Here’s why,”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Blog Network, July 20, 2012. http:// blogs. hbr. org/ cs/2012/ 07/ i_ wont_ hire_ people_ who_ use_ poo. html.12.引自http:// blog. okcupid. com/ index. php/online-dating-advice-exactly-what to say in a first-message/. 引文來自作者的推文,原文為: “Apostrophe now: Bad grammar and the people who hate it,”BBC News Magazine, May 13, 2013.目錄目錄姓名:史迪芬.平克Steven Pinker史迪芬.平克是屢屢獲獎的認知科學家和公共知識分子。他是《美國傳統英語詞典》(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用法小組主席,也是《語言本能》(The Language Instinct)、《詞與規則》(Words and Rules)和《思維素材》(The Stuff of Thought)等書備受讚譽的作者。他是哈佛大學心理學系約翰斯東家族(Johnstone Family)講座教授,現居波士頓和麻州特魯羅市(Truro)。 相關著作 《語言本能:探索人類語言進化的奧秘(最新中文修訂版)》譯者姓名:江先聲美國威斯康辛大學(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哲學博士,在香港和加拿大的出版界及媒體任職逾二十年,曾編寫英中對照哲學讀本,以及翻譯劇本撰作大師約翰.特魯比(John Truby)等的重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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